台南葬儀社首選
珍惜每一個託付

珍惜每一個託付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本人死亡



喪葬津貼:

1.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傷病或職業傷害/罹患職業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提出申請,請領喪葬津貼5個月。

2.被保險人遺屬若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的條件,或無遺屬,可由「支出殯葬費之人」申請,請領喪葬津貼10個月。

準備文件:

(1)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判決書)。

(3)除戶證明:載有死亡日期的全戶戶籍謄本及請領人現住址戶籍謄本(於死者死亡日期之後申請)。(記事請勿省略)

(4)殯葬費用支出單據或證明文件。若支出殯葬費之人為當序受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者,得以切結書代替。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家屬死亡

一、補助標準:

喪葬津貼按其家屬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依下列標準發給:

1.父母、配偶死亡:3個月。

2.年滿12歲之子女死亡:2.5個月。

3.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1.5個月。

二、申請期限:

自得請領日起5年內。

三、準備文件:

1.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被保險人自行申請即可)

2.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判決書)。

3.載有死亡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4.備齊以上文件寄/送件到:勞工保險局。

基會申訴專線電話

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問題要諮詢,可採以下方式:

一、撥打「1950」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或親赴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洽詢:
(一)直接協助轉接至所在地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有專人提供專業及熱忱的服務。
(二)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1950專線之計費方式,比照一般市內電話或行動電話收費;亦即消費者以市內電話撥打,即以市話計價,若以行動電話撥打,依該專線與各電信公司約定的費率(較一般行動電話撥打市話費率優惠)計費;如以預付卡撥打,則以各家公司預付卡撥打此專線之費率計算。另此類特碼專線之費用,各電信業者皆排除適用月租費扣抵通話費及贈送撥打市話通信費分鐘數方案。

二、本院消費者中心諮詢服務:
(一)服務方式:本院消費者中心,聘請消保志工提供諮詢服務;服務專線為:02-3356770602-3356770702-33567708,消費者亦可親至本中心(臺北市天津街2號入口)洽詢。
(二)服務時段:每個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中央各主管機關服務窗口之聯絡電話及服務地址可於本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點選「諮詢窗口」查詢。